主旨:檢送教育部111年4月22日修正「社區大學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2日臺教社(一)字第1112401967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貴校有商借社區大學教學場地,請務必協助本縣各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及落實防疫管理指引,包括實體課程場地及防疫動線規劃等,俾利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。
檢送教育部111年4月22日修正「社區大學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張貼日期: 2022-04-28 16:40:33 點閱: 320 (27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