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推廣本縣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技能,本縣衛生局預計舉辦心肺復甦術(CPR+AED)完整版及管理人員版訓練共計4場次,請貴單位踴躍參訓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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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    


張貼日期: 2022-10-04 11:54:33  點閱:233


主旨: 為推廣本縣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技能,本縣衛生局預計舉辦心肺復甦術(CPR+AED)完整版及管理人員版訓練共計4場次,請貴單位踴躍參訓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111年度建立優質之緊急醫療救護體系計畫辦理。
二、 旨揭訓練不接受現場報名,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至彰化縣衛生局網頁/線上服務及查詢/線上報名(網址: https://www.chshb.gov.tw/course),因名額有限,請儘早報名,以免向隅。
三、 訓練資訊:
(一) 訓練名稱及時間:
1、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完整版訓練;111年10月19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12時30分。
2、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管理員版訓練;111年10月25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30分。
3、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管理員版訓練;111年11月01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12時30分。
4、 心肺復甦術暨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(CPR+AED)管理員版訓練;111年11月04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12時30分。
(二) 訓練地點:彰化縣農會中型會議室(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)。
(三) 本案聯絡人:黃姿樺小姐;電子郵件:a3696534@mail.chshb.gov.tw;電話:04-7115141分機5305。
四、 依「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」第8條規定,使用AED急救結束,設置AED場所應填寫AED使用紀錄表。前項紀錄表及AED使用之電子資料,應於急救事件結束七日內,郵寄衛生福利部(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)備查。爾後如若有相關使用紀錄請郵寄衛生福利部後副知本縣衛生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