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為簡化作業程序,自即日起請於辦理機關所屬人員更名或更齡作業時,毋須附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0月25日部管三字第1135756180號書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檢附銓敘部書函影本1份。 |
張貼日期: 2024-10-29 13:00:32 點閱: 257 (95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主旨: | 為簡化作業程序,自即日起請於辦理機關所屬人員更名或更齡作業時,毋須附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10月25日部管三字第1135756180號書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檢附銓敘部書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