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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「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宣導資料1份(如附件)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12-26 08:07:20 點閱: 221 (100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)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948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;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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