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:行政院秘書長函以,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,請參閱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5-05-28 08:08:55 點閱: 157 (1136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主旨: 有關行政院秘書長函以,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,併附原函影本1份。